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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钢西厂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文章来源: 本站发表时间:2022-01-14 10:11:07

一、 地块概况
地块名称:宣钢西厂区地块;
占地面积:48.9360 万 m2(约合 734.04 亩);
地理位置: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京包线和柳川河东路以南,中心地理坐标 为 115°1′53.78″,北纬 40°35′50.70″;
土地使用权人:宣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截至 2021 年 3 月,地块内全部生产设备、大部分建构 筑物及地基均已拆除,仅余留加气混凝土预制件厂、钢盛建安有限责任公司(南 部)、鑫鹏冶金材料厂的办公生活区、加气混凝土预制件厂锅炉房烟囱和烧结厂 烟囱、宁德炉料厂未拆除,西渣场地表遗留少量渣土,原荷花池区域清理完毕。 由于建构筑物及地基的拆除、西渣场的清理,导致调查地块内部分区域存在基坑和大量建筑垃圾,1#、2#烧结机和 3#、4#烧结机所在区域存在轻微的扰动情况。地块内不存在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工业废水渗坑、水塘;地块内裸露土壤无明显 颜色异常、油渍等污染痕迹。
未来规划:本次调查地块为地块,暂无未来规划;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河北高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1.1),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变更或者在其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应当由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 第一阶段调查调
查地块利用历史最早可追溯至 1959 年,1959 年以前为空地,宣钢集团于1959 年建设了第一炼铁厂(位于调查地块东侧),同时在调查地块内建设了第一炼铁厂的相关辅助设施,主要包括凉水池及泵站、水渣池、底滤池、蓄水池及循环泵站(1959-2010 年)、变电站和杂物间(1959-2011 年)、机车煤台(1959-20141年)、西渣场(1980 年至今,1959-1980 年位于调查范围外)等炼铁辅助设施, 1980 年之后陆续建设了加气混凝土预制件厂(1980-2017 年)、宁德炉料厂(1985-2005 年)、宣钢集体企业集团建筑工程总公司第四建筑工程分公司(以下简称集企四建,1999-2004 年)、烧结厂(2000-2014 年)、西炼钢区(建成未投产)、钢盛建安有限责任公司(南部和北部,2010-2017 年)、宣钢集体企业集团建筑工程总公司第二建筑工程分公司(以下简称集企二建,2010-2017 年)、鑫鹏冶金材料厂(2010-2017 年)等企业,主要进行烧结矿、加气混凝土预制件、钢筋支架的生产,以及储存钢材、建材、机械设备及设备油等;2017 年之后原有企业全部停产;2017 年至今陆续拆除地块内建构筑物及地基、生产设备,清理西渣场遗留的干渣和水渣以及原荷花池区域。
根据污染识别分析,本次调查地块重点关注区域确定为 1#、2#烧结机生产区、3#、4#烧结机生产区、烧结辅助设施区的原料堆场和精粉料堆(防渗较差)、其他区域的水渣池、底滤池、蓄水池、凉水池/煤场、宁德炉料厂(防渗较差)西炼钢区的烧结辅料区(防渗较差)、西渣场,结合调查地块整体污染识别,确定调查地块潜在污染物包括重金属(铜、砷、汞、铅、镉、镍、钒、锰)、氟化物、氰化物、苯系物(苯、甲苯、乙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多环芳烃、酚类、石油烃、二噁英、多氯联苯。
调查地块周边 1km 范围内的企业主要为宣钢集团西厂区未收储地块、张家口建宇建材有限公司、中诚医药张家口有限公司、张家口宣化昌通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宣化泰元工矿机械有限公司以及西渣场,这些企业产生的污染物可能会通过大气干湿沉降、淋滤下渗等方式对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重金属(铜、砷、汞、铅、镉、镍、钒、锰)、氟化物、多环芳烃等污染。
三、 初步采样调查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采样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25 日~2021 年 4月 8 日,共布设土壤污染状况采样点位 300 个,采集土壤样品 958 个(不含平行样),进行了 pH、重金属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钒、VOCs(63项)、SVOCs(65 项)、氟化物、氰化物、石油烃(C10-C40)、多氯联苯、二噁英检测项目分析,包含了《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 1 规定的 45 项必测污染物和污染识别出的所有特征因子。
土壤样品中共检出污染物 65 种,包括无机物 2 种(氰化物、氟化物)、重金属 8 种(铜、铅、镉、砷、汞、镍、钒、锰)、挥发性有机物 16 种、半挥发性有机物 37 种、石油烃(C10-C40)、二噁英,其中重金属砷、铅、钒、锰、石油烃(C10-C40)、半挥发性有机物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 (a,h)蒽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根据导则推荐模型推导出的筛选值,铅、钒、苯并(a)芘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管制值。
初步调查共采集地下水样品 6 个(不包含平行样),进行了 pH、重金属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锰、钒、VOCs(54 项)、SVOCs(32 项)、氟化物、氰化物、石油烃(C10-C40)检测项目分析,共检出污染物 10 种,包括氟化物、重金属汞、钒、锰、镍、铜、砷、镉、铅、二硫化碳,检出浓度值均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以及根据导则推荐的模型推导出的风险筛选值。综合分析,调查区域地下水中各项检测指标均未超过相应筛选值要求,不会对区域地下水造成影响。
四、 详细采样调查
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采样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1 日至 14 日,共完成 108个土壤采样点,检测土壤样品 392 个(含 97 个平行样),采样点位 XL8、XL18、 XL29、XG12 检测因子为 pH、重金属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钒、VOCs(63 项)、SVOCs(65 项)、氟化物、氰化物、石油烃(C10~C40),其他点位检测因子为区域超标因子,包括重金属砷、铅、钒、锰、多环芳烃(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石油烃(C10-C40)。